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官方平台全新上线(附操作指南)
房东如何才能将自己的房屋放心出租,租客又如何找到真实靠谱的租房平台? 12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了解到,为了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即日起,成都市住建局“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全新上线,平台面向公众提供租房、出租、网签、备案等一站式租赁交易服务,方便群众的同时,进一步遏制租房市场乱象,构建完善的住房租赁市场。 成都市住房租赁平台建设在市网络理政办的指导下,汇聚成都智慧锦城大数据公司的专业化数据中台技术,将成都市的住房租赁平台打造成为具有全国领先地位的老百姓租房一件事服务平台。该平台的上线,将有助于为群众提供更为真实可信的找房、租房网络环境。 这样一个“权威靠谱、真实安全、免费安心”的官方租赁平台,具体怎么使用,一起来看看吧!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目前有3种登录方式: 1、下载安装“天府蓉易办”APP,点击“便民-房管服务-住房租赁”; 2、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住建”,点击菜单栏“政务服务-个人服务-租房租赁”; 3、通过互联网搜索“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手机端具体使用流程: 登录“天府蓉易办”,点击“我的”,进行登录; 点击底部“便民”,选择“房管服务-住房租赁”; 【房东端】:点击“我要出租”,进入房源发布页面,选择名下房源,完善房源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完成房源发布; 【租户端】:点击“我要租房”,进入房源展示页面,选择心仪房源,点击进入可查看房源详细情况,页面展示房源核验码,安全可靠;租客实名认证后,点击电话咨询,即可联系房东。 双方确认好房源和租住信息后,点击“网签备案”,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电子签名后,即可完成在线网签租赁合同。
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官方平台全新上线
12月8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正式发布消息,为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已全新上线。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平台将面向公众提供租房、出租、网签、备案等一站式租赁交易服务,方便群众的同时,进一步遏制租房市场乱象,构建完善的住房租赁市场。
成都市住房租赁平台建设在成都市网络理政办的指导下,汇聚成都智慧锦城大数据公司的专业化数据中台技术,将成都的住房租赁平台打造成为具有全国领先地位的老百姓租房一件事服务平台。
随着该平台的上线,除了可以为群众提供更为真实可信的找房外,也将进一步优化租房流程,提升整个成都的网络租房环境。
成都作为全国住房租赁交易活动活跃的城市之一,此次升级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还将对培育发展规范、成熟的住房租赁市场产生深远的作用。
成都房屋租赁怎么缴税
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一般来说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其主要缴纳的税费有:1、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2、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3、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住房的可以免除)。4、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5、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6、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手房计税基数是房屋评估价,首套房是根据卖家是否首套房。以上就是有关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在了解了以上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对于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算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算在成都二手房交易中,其税费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算的相关内容,要是近想买房子的朋友,可以对此计算一下自己要交多少税。房子不满两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都要缴。房子满两年,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采用差额征收。附加税=×0.11(或0.13);契税契税是由买家承担,并在过户当天交给房管局。网签价高于核定价,契税按照网签...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一、及附加税房子不满两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都要缴。房子满两年,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采用差额征收。附加税=×0.11(或0.13)。二、契税契税是由买家承担,并在过户当天交给房管局。网签价高于核定价,契税按照网签价计算;网签价低于核定价,按照核定价计算。三、个人所得税买二手房,若房子是房产证出证满5年时间,且是卖家的住房(满五),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满五住房一直是房东和中介大力宣传的热点。不过,其中的税收优惠可能无形中加到房价上,使得这类房子比较贵。如果不是(满五)住房,就要交个人所得税。种:普通住宅网签价×1%,非普通住宅网签价×2%。(网签价低于核定价,使用核定价)。第二种:差额×20%。(卖家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购买原值凭证)。四、中介费用链家、中原、我爱我家基本维持在2%的中介费,一套500万的房子,中介费就要10万。这个可以谈,淡旺季,不同地区,不同人,都有些许差别。爱屋吉屋、华律网维持在1.5%-1.6%,房多多的中介费2999+0.8%。五、其他费用合同公证费:200-400元。评估费:房屋贷款需要,几百到几千,可以协商。贷款抵押登记费:商业以及组合贷款200元一套,公积金贷款100元一套。权属登记费:80元/本。注:以上关于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均采集于网络,仅供参考。
成都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增值税房屋租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为以下几点:1、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3、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4、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房屋买卖租赁程序为:1、选房看房;2、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4、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5、结清物业网水电费用;6、入住。房屋出租办理手续如下: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 房屋租赁证。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成都华筑万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成都华筑万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28-84477767,公司邮箱3416505331@qq.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4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2条。公司介绍:成都华筑万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是2018-05-22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5号1栋1单元22楼2201号。成都华筑万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锋,注册资本1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通过爱企查查看成都华筑万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更多经营信息和资讯。
成都市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法律主观: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市公共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需要哪些条件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市公共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需要哪些条件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公共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一)成都市 户籍 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 公房 )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年满35周岁;(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 退伍军人 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 住房公积金 。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5、持有成都市 居住证 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二、成都公共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材料 主申请人据实填写《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 户口 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 身份证 、 婚姻证明 、 房屋租赁 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 收入证明 原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二)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及无工作的优抚对象或已成年的孤儿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三)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含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的积分结果)、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 办事 处(乡、镇)提出申请。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市公共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需要哪些条件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市公共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需要哪些条件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成都租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法律分析:《补充通知》明确了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的条件。必须同时符合:1、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2、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3、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4、与成都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法律依据:成都市住建局联合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加大了对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租赁补贴保障力度,全面提高补贴计发标准,延长补贴发放年限,目的是有效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住房问题。
成都市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成都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1、公租房申请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2、公租房申请自申请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3、公租房申请市公租房管理局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4、公租房申请复审合格的申请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5、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