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局是什么意思
终局的解释 [end;outcome] 本指棋局终了。后泛指人、事物的结局;了局 战争的终局 详细解释 结局;了局。原指弈棋时一局终了, 比喻 人事的一切局势结束。 唐 崔涂 《樵者》 诗:“莫看棋终局,溪风晚待归。” 唐 马戴 《期王炼师不至》 诗:“昨日围棋未终局,多乘 白鹤 下山来。” 鲁迅 《 中国 小说史略》 第十五篇:“冥谴固小说家言,杀降则不容虚造, 山泺 健儿终局,盖如是而已。” 词语分解 终的解释 终 (终) ō 末了(僶 ),完了(僶 ),与“始” 相对 :年终。终场(末了一场)。终极。终审(司法部门对案件的最后判决)。终端。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人们做事无不有开头,而很少能 坚持 到底)。 从 开始 到末 局的解释 局 ú 部分: 局部 。局麻(局部 麻醉 )。 机关 及团体 组织 分工办事的单位:教育局。 某些商店的名称:书局。 棋盘:棋局。 下棋或其他比赛进行一次:下了一局棋。 着棋的 形势 ,喻事情的形势、情况:时局。大局。
终局是什么意思
终局的拼音[ zhōng jú ] 。基础释义结局:故事的~是很悲惨的。造句:1 世间有思想的人应当先想到事情的终局,随后着手去做。2 每一种取舍都有不同的终局,就如走不同的路就会有不同的景致。所以,假如想看残酷的风景,不妨沉思片刻再做决定。3 大团圆的终局,忠孝节义的观点,怪力乱神以及迷信的故事,都是农人兴味稠密的题材。4 存在并不是真相。消失才是终局。华年如流易逝。情爱不居亦如斯。王臣 5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7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8 裁决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应为终局的并对当事人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各方应承担毫不迟延地履行裁决的义务。9 人生的过程总是有点滑稽的,而它的终局是悲凉的。就像马戏团小丑的滑稽,还有他谢幕后的悲凉。张方宇 10 一本曾经意料到终局,却无法晓得后果的推理小说!11 怎堪留白此生,以阑珊写终局,弱水三千,醉一捧来不及。晃儿 12 民事检察权可以启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对判决的终局性产生影响。13 七任何人依一国法律及刑事程式经终局判决判定有罪或无罪开释者,不得就同一罪名再予审判或科刑。14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的区别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对于劳动仲裁庭所作出的终局裁决,如果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不能起诉,但如果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非终局裁决制度是指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后,可以依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对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终局裁决制度,而对除此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仍实行非终局裁决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的区别
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的区别:适用范围不同、救济途径不同、救济理由不同和法律后果不同。【法律分析】终局裁决适用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可以归纳为小额纠纷,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可以归纳为基准争议。除此之外的劳动争议纠纷都属于非终局裁决。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为基层法院;而用人单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不能提起诉讼。而对于非终局裁决,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救济理由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用人单位这个主体上,若是终局裁决,只有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才可以向中院申请撤销裁决,这些情形包括: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而在非终局裁决中,法律并没有对用人单位提起诉讼的理由进行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对裁决不服,即可向法院起诉。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若用人单位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在不起诉的前提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使用人单位向中院申请撤销裁决,在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之前,裁决依然发生效力。而在非终局裁决中,一旦有当事人在15天的期限内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就暂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