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言人制度的介绍
网络发言人制度是政府部门为使民意得到充分表达、积极应对网络监督、正确引导网络舆情、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民众知情权与表达权、树立良好政府形象而建立的一种网络行政制度,其核心是通过网络发言人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和回复网民诉求,在普通民众与政府之间搭建一条政策与民意互动的新通道,同时以实名方式通过回帖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流言,正确引导网络舆情,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网络发言人的介绍
网络发言人是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组成部分,江苏、云南、广东、贵州等地方政府部门已经率先开展了网络发言人制度。网络发言人, 是来自江苏省睢宁县2009年2月12日发文实施网络发言人制度1。2008年12月30日,“睢宁县网络发言人”设立,在西祠胡同网站正式注册,ID号为15885917,受权上网跟帖或发布信息,自此“网络发言人”成为一个专有名词。
网络发言人的意义是什么啊
1.网友在借助网络这一更为便捷的表达平台,表达自己更深层次的诉求。虽然网络本身也可以借助技术手段阻止个体发声,但网络表达的门槛很低却是不争的事实。网友追捧网络新闻发言人,也是寄希望于自己在现实生活中表达的弱势,能够借助网络这一技术性手段得到匡扶,并期望以自己表达的便捷来催生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完善。 2.示范意义。现在,各级政府部门都在讲要认真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那么,怎样才能第一时间听取到最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呢?网络无疑具有其他途径无法比拟的优势。现在,老百姓只要坐在家里敲敲键盘,就能把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到网上。但在以前,对于群众在网上论坛里的发言,绝大多数 “有关部门”一般都保持沉默,因为没有硬性规定要求他们必须出来答复。设立 “网络发言人”后,这样的状况就会得到彻底改变,限时答复网民成了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由于自己的反映能够得到权威回复,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问题的积极性肯定会变得更加高涨。政府部门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效率,也必将在原有基础上大大提高。
3.监督意义。有关部门能够更加虚心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更加主动地有效引导网络言论。网民针对某个部门开展批评式的舆论监督,有关部门应该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尤其是群众批评得客观、正确的帖子,理应虚心回复并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同时,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的特点,网络论坛上发言常常良莠不齐,个别人甚至擅自发布不实之词。 “网络发言人”的职能之一,就是能够以官方的身份及时辟谣以正视听,对少数群众的误解也要真诚解释,防止不实言论产生严重影响和后果,无形中破坏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设立 “网络发言人”的做法,顺应了当今建设高效、廉洁和透明政府的要求,有利于提升有关部门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让群众满意、让老百姓高兴是政府部门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而得到广大群众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是我们做好所有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如何更多地利用网络来做好群众工作,是摆在各级政府部门面前的一项现实课题。可以这样说, “网络发言人”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是架在政府部门与老百姓之间的一道网上 “互通立交桥”,这样的 “桥”现在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网络发言人的意义
网络发言人的设立是政府网络问政的方式之一,是政府及时引导网民、披露真相、解决问题的积极尝试,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在网络上的新体现。《南方日报》认为“网络发言人”为打造“网络民主”作出了一个注脚,也给疏通民意、回应网友在网络上的建议与质疑提供了平台。贵阳市市长袁周指出,“网络新闻发言人”的设立,是对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互联网空间的延伸和拓展。网络舆情的变化正在促使政府角色转变,信息发布从传统媒体向网络媒体延伸;从单向传递向多点、动态传递转变;从定时、定量传播向网上24小时随时发布更新转变。
政府网络发言人的首位发言人
广东政府职能部门历史上第一个“网络发言人”现身虚拟网络世界,广东政府网络发言人将在网络上直接与广东网民对话,查民情解民惑。作为日趋成熟的信息平台,网络在当今社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逐渐成为连接百姓和政府最便捷的通道之一。甚至在一些维权无门的群众看来,网络有着将真相公诸于世、倒逼相关政府部门作为的特殊功能。从“王帅发帖”到山东农民“悬赏清官”,发帖——媒体关注——政府调查正成为越来越常见的维权方式。在这种背景下,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网络发言人”确实是明智之举。在操作上,设立网络发言人只是政府部门进行了一次固定网名注册。但在这种简单的“身份操作”背后,我们可以看出它所具有的浓厚的主动意味:政府部门正在努力改变以前在网络舆论面前被动作为的尴尬形象,希望通过将新闻发言人制度延伸到虚拟世界,主动把握群众诉求,并主动作为。然而,要将网络发言人的做法推广,并使其助政府部门实现网络突围,还有待于设立网络发言人的部门积极调整作为态度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关注网络舆情并不意味着一定能为群众办事,“王帅案”就是很典型的例子,当地政府部门对待网络的方式恰恰与民众的期待截然相反。如果了解网络上的群众诉求后,网络发言人也只是掩盖对政府部门不利的信息,而以“无可奉告”、“仍在调查”等官样文章打发网民,那就只会将好事办坏,得不偿失。正面回应群众诉求、公开与群众相关的信息是对设立网络发言人部门的基本要求,唯其如此,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才能保持通畅,政府部门也才能切实解决问题、满足群众需求。“网络发言人”只是初现,但这一新事物是否能顺利地推动政府“主动作为”,尚不可知。毕竟,在彻底清除一些部门的不作为风气前,要真正成为服务群众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