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工作期间车祸身亡,工伤能赔多少钱?肇事者心脏病突发导致的车祸,肇事者也当场死亡,请问赔偿是
环卫工工作中因为第三方车祸身亡,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获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亡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人身损害赔偿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应赔偿丧葬补助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存在抢救期间的,还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等。
一、医疗费据实赔偿;
二、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三、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二十年计算。
附: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环卫工人交通事故死亡公司怎么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人员死亡的,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是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那么环卫工人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如何进行赔偿?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环卫工人交通事故死亡公司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环卫工人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要进行赔偿,并且单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环卫工人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要进行赔偿,并且单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