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官网
首页_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beijing.gov.cn/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2009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北京市公务员局、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名义开展工作)。 [6] 2018年11月,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拟订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组织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
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北京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是为参加北京社保的居民建立的,可供办理和查询社保的信息平台,可以查询个人的社保信息和缴费信息(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养老保险年帐户、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参保人医疗各月缴费情况查询)。北京市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支持参保单位服务、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服务、城乡居民个人服务。可办理单位社保网上申报、五险一金基数统一申报,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个人账户查询、社保关系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查询、资格认证、退休待遇申领,城乡居民医保查询、居民医保网上自助缴费,社保卡申领补换,长期护理险缴费、人社各类补贴申领等业务。
北京社保申报流程
法律主观:1.办理 社保 登记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 (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 身份证 复印件 2.填写《 北京 市 社会保险 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示例见背面; 第二步 办理单位人员参保 1.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原件及《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 2.从朝阳区社保中心网站下载“五险一单位普通单位版”,在软件中完成录入单位及个人信息等操作后,做信息报盘(U盘导出文件为DAT格式) 3.新参统人员提交表格及资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京劳社统保险20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京劳社统保险6表);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北京社保如何申报
法律主观: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 社会保险 关系的转移手续。以下为如何办理 社保 转移手续: 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养老保险 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劳动者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离职劳动者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劳动者。 2、当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时,与 解除劳动合同 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劳动者才能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离职劳动者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 4、各地手续有所差异,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进一步咨询。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法律主观:一、2017年12月31日前领取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 二、每人每月增加95元(含国家提高全国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18元)。法律客观: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北京市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流程手续如下:一、养老保险收缴流程参保人户口所在地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区,应在北京银行开立专用存折,户口所在地为其他区县的,应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一)新参保人员1、参保人到就近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由银行代为转交)。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2、参保人到商业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参保人员信息表》。3、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信息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参保人员信息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4、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全区汇总的电子预缴费数据交至银行。5、银行每月18日根据区县经办机构交来的预缴费数据进行扣款,所扣款项划至区县经办机构开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账户。次日,将电子扣款信息(包括成功、失败)交至区县经办机构。6、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0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根据银行账户收来的款项与扣款成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记账;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7、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参保人开具《社保基金专用票据》。根据电子扣款失败通知其进行核对,并在每月22日前将修改后的失败信息再次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8、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2日前将全区汇总的再次录入修改后的失败信息数据交至银行。9、银行在每月22日根据区县经办机构再次交来的预缴费数据进行扣款,所扣款项划至区县经办机构开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账户。次日,将电子扣款信息(包括成功、失败)交至区县经办机构。10、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4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根据银行账户收来的款项与扣款成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记账;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并于每月25日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业务结账。11、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参保人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专用基金票据》。根据电子扣款失败信息通知其进行核对。(二)续缴保费人员1、参保人到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由银行代为转交)。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2、续保人员到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缴费确认表》。3、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缴费确认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缴费确认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以下流程同新参保人员流程4—10项二、支付流程(一)支付养老金1、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应享受养老金人员的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每月15日前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走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享受养老金人员的专用存折。(二)支付死亡继承金1、区县经办机构将当月应支付的死亡继承金人员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走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死亡人员的专用存折。3、死亡人员亲属应到社保所开具《死亡继承金领取证明》,持该证明到银行支取继承金并销户。(三)支付清算金、转移金(迁居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地区的个人账户资金)1、区县经办机构将当月应支付的退保金、转移金人员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出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退保金、转移金人员的专用存折。3、领取退保金、转移金人员到银行支取退保金、转移金后销户。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您好,法律分析: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分为12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前实现了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保障水平偏低、激励性不强、制度转移衔接问题缺少具体规定、基金保值增值形势严峻等问题,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障标准、完善激励机制设计及转移衔接的制度规定、扩大基金投资渠道,以期制度能够顺利推广,并有效实现其预定目标。【摘要】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问】
您好,法律分析: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分为12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前实现了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保障水平偏低、激励性不强、制度转移衔接问题缺少具体规定、基金保值增值形势严峻等问题,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障标准、完善激励机制设计及转移衔接的制度规定、扩大基金投资渠道,以期制度能够顺利推广,并有效实现其预定目标。【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