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怎么计算个税?
如果你所说的年终奖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可以选择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当然,也可以选择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综合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选择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计算:第一步,计算换算后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第二步,确定适用税率。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第三步,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假设,你的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万元,选择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那么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12=10000元。第二步,确定适用税率。对应按月换算后的税率表,由于10000在3000元至12000元之间,所以级数为2,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为120000×10%-210=11790元。需要注意的是: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2、是否并入全年综合所得,由纳税人自己选择。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该选择全年纳税相对比较少的方法。因为该政策的出台,就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3、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目前延至2023年底。4、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6、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可以计入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年终奖怎么计算个税
一、年终奖个税计算方式年终奖计税方法共有2种,分别为:1。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2。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收入不足3500元,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举例说明: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2434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年终奖为4500元,那么首先从年终奖中减去1066元补足当月工资,然后将3434元除以12得出286元,对应的税率为3%,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3434×3%-0=103元。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4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发放年终奖为4500元,那么先将4500元除以12得出375元,适用税率为3%,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4500×3%-0=135元。二、新个税下年终奖个税怎么算1、年终奖金应纳税额年度奖金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年终奖金总额/12后再对应适用税率年终奖应纳税额=年终奖金总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
法律主观:一、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2、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50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50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小王在2018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8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5000)*3%-0=30元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3%-0=600元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30+600=630元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例一:赵某2019年1月工资6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5000)*3%=30元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3%-0=720元。三、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例二:钱某2019年1月工资35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钱某当月工资4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钱某2019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5000-3500=1500元。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法律客观:年终奖金也要纳税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很多员工就苦恼,公司年终奖不发现金发礼品也要纳税吗?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的薪酬分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员工的固定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小,而奖励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却越来越大,而且这种趋势还在发展。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部分组成。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数958.33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3%=34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45元。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
年终奖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正确计算方法:
(一)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5000,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然后按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张先生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为3600元.我们先算税率24000÷12=2000元
那么对应税率表应该是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数。
按照公式: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二)如果,发放奖金当月工资低于5000,那么我们要先用奖金把工资补到5000,再用剩下的奖金来计算。
举例:王女士年终奖19100元,发放当月工资是3400元。那么我们就要从19100元的奖金里面拿1600元来把工资补足5000元。用剩下的18500元来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18500元÷12=1541.6元,对应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年终奖个税应缴纳:18500元×10%-105=1745元。
一、个税缴纳地点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其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1)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区分不同情形确定纳税申报地点:
1、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个人投资者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除特殊情况外,5年以内不得变更)。
(5)除以上情形外,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纳税人不得随意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因特殊情况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须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